南岸区“六个强化”措施确保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
发布时间:
2018-04-25 09:25:00 点击:次
南岸区“六个强化”措施确保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任务
发布时间: [2016-04-25] 点击数: 107
一是强化组织领导。成立棚户区改造统筹协调组,由区长亲自挂帅任组长,设立棚改统筹办公室,负责贯彻落实协调组工作要求和检查督促推进棚改工作。二是强化责任落实。按照“责任制、线路图、时间表”进行任务倒排,明确时间节点、资金房源需求和责任人,建立专人、专班制度。三是强化工作机制。完善周例会、月通报、任务清单对接交办、项目会诊及环节进度倒排、审批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,对棚改目标任务、进度控制、改造资金、安置房源和工作力量实施统一调度和协调。四是强化政策保障。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联系,吃透政策精神,用政策指导、保障、服务棚改工作。五是强化资金保障。统筹调度国开行专项贷款、建设基金、商业银行资金、业主资金、社会资金和财政资金,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保障。六是强化考核监督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考核范围,每月对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,并在每月区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进行通报,持续传导压力,保证城市棚户区改造3500户、14.02万平方米任务的质量与进度。(南岸区城乡建委)
- 上一篇: 永川区城乡建委“四措并举”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
- 下一篇: 沙坪坝区成渝客专沿线风貌整治加快推进实施